铜陵综合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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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特色种养业扶贫

  1、生产成本补助:

  水产养殖。精养或半精养水面3亩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1000元;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双千工程”,规模达2亩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1000元。

  生猪养殖。年饲养存栏生猪2头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1500元;年饲养存栏种母猪1头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1500元。

  家禽养殖。年饲养存栏家禽50只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800元。

  牛羊养殖。年饲养存栏羊3只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1000元;年饲养肉牛1头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2000元。

  蔬菜种植。种植蔬菜0.2亩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600元。

  特色种植。种植粳糯稻1亩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600元;种植莲藕、西瓜、荸荠、食用菌、草莓、山药0.2亩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600元;新增葡萄、葛根、瓜蒌、果树、茶叶等特色农产品0.2亩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600元。

  中药材种植。种植菊、茯苓、桔梗、芍药、板蓝根、牡丹等中药材0.2亩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600元;新增金银花、杜仲0.2亩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600元。

  林业种植。新增苗木、盆景花卉、油茶、笋竹两用林等0.2亩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600元。

  农产品加工。发展小型农产品加工业,经营正常,收益明显的,补助生产成本600元。

  特种养殖。饲养鸽20只、蜂5箱、土元10平方米、家兔10只以上的,补助生产成本400元。

  2、成效补助

  鼓励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自主经营,注重发展成效。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自主经营年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或贫困户自种自养达到1项以上产业发展标准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自主经营收入补助依据贫困户书面申请、销售收入有效凭证、贫困户年度最终扶贫信息表和乡(镇)、村认定表兑现。达标补助依据皖农办[2017]51号文件规定的产业发展标准和乡(镇)、村认定表兑现。鼓励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自主经营,注重发展成效。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自主经营年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或贫困户自种自养达到1项以上产业发展标准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自主经营收入补助依据贫困户书面申请、销售收入有效凭证、贫困户年度最终扶贫信息表和乡(镇)、村认定表兑现。达标补助依据皖农办[2017]51号文件规定的产业发展标准和乡(镇)、村认定表兑现。

  对同一类项目,贫困户在一年内只能申报一次,每个贫困户申请自主经营生产成本补助资金总额累计一年内不超过3000元。

  二、健康脱贫

  1、“351政策”

  贫困人口在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2、“180政策”和“195”政策

  即“180”补充医保政策,贫困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药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2017年6月13日,我市出台《铜陵市健康脱贫靶向攻坚提升方案》(办【2017】87号),将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标准从“180”,提升到“195”,也即在比省高15个百分点。

  三、教育扶贫

  1、学前教育资助。每年减免保教费1000元,资助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2、义务教育资助。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免除簿本费:小学每生每年2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

  3、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普通高中阶段免学杂费:省级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700元;市级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4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年700元。

  4、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国家助学金:一、二年级在籍在校学生每生每年3000元。

  5、生源地贷款。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免由财政补贴,毕业3年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四、就业扶贫

  1、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给予伙食(30元/人·天)、住宿(50元/人·天)、交通(20元/人·天)补助。

  2、推进居家就业灵活就业。

  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深加工等工作。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岗位,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门口就业。对经认定的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贫困家庭,给予300元/户·月的就业补助。

  3、技工教育培育。

  在我市技工院校接受全日学制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再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补助(与“雨露计划”不得重复享受)。引导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对贫困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者30元/人·天的补助。

  4、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1)引导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对贫困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者30元/人·天的补助。

  (2)支持贫困户子女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学习期间,企业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助。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给予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80%的务工补助。就业就业完成后,对所学专业为我省紧缺专业(工种)的,对贫困劳动者给予3000元/人一次性补助。

  (3)贫困劳动者可到公共实训基地等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凭取得国家初级及以上职业能力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给予每日150元、1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社保兜底扶贫

  对纳入低保的A类、B类对象,按其本人享受标准的30%和20%分类别增发保障金。

  六、危房改造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重建每户补助2.5万元,修缮加固每户最高补助1万元。

  (2)五保户重建每户补助3万元,修缮加固每户最高补助1.2万元。

  (3)对自筹资金能力弱的贫困户,房屋重建按照2人户、3人户、4人及以上户分别给予3万、4万、5万元的补助。

  七、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与枞阳县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政府贴息,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信用贷款。县财政对获得信用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支持。